街头兴起电动滑板车上路既违法又危险

201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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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在承德市主要干道,一款“代步神器”横空出世,不少年轻人骑着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穿梭在市区的马路上,有独轮的、也有双轮的,有的有扶杆,有的没扶杆。既方便快捷又外形炫酷,成为不少“潮人”出行的代步工具。    然而,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使用电动滑板车在道路上穿梭,既违反交通法规,更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据了解,目前市面上销售的一些电动滑板车,比电动车等非机动车的速度更快。没有刹车,具有较大危险性,不能作为交通工具使用等都是电动滑板车不具备“路权”的原因。
  9月15日,在市中心医院前的十字路口,见一男子骑着电动平衡车在应急车道上行驶,该平衡车是双轮有扶杆的,两个快速滚动的轮子犹如风火轮,载着这名男子在机动车道上快速移动。甚至在行驶的过程中,该男子还在看手机,连红灯都未看,扬长而去。“这样骑车太危险了,本身这种车安全性能就不好,稳定性差,在市区繁华的主干道任性地骑车,真为他捏把冷汗。”路口等红灯的张先生感慨地对记者说。
  对于电动车上路的现象,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速度快、体积小、便携带,是电动滑板车和平衡车的优势。如果电动滑板车和平衡车行驶在坡度较大的路上,很有可能发生翻车的危险。而且近几年电动滑板车导致的事故在全国各地并不少见。
  交警部门则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滑板车并不属于机动车范畴,而在“非机动车”定义中,电动滑板车也没有被提及。而如果把电动滑板车作为滑行工具,它更是不能够上路,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明确规定:“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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