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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底,包头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57.5万辆,机动车驾驶人达74万人,且该数据仍在不断增长。机动车多了,交通事故也就随之增加。据统计,2015年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37起,死亡69人,受伤1201人。
3月18日,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白皮书》。使市民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处置以及影响有更直观的认识,从而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据昆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2013年,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336件、2014年受理382件、2015年受理409件。此类案件的数量在人身侵权类案件中占绝大多数,比例较高,且一直处于高位态势。在审理中,也存在矛盾易激化,化解难度大;当事人众多,审理难度大;伤残鉴定多,审理周期长;上诉案件少,申请执行少等特点。最突出的就是原被告双方在金额上争议较大。而且在审理中,法官发现,很多驾驶人对哪些交通事故可能造成犯罪并不了解。
据法官介绍,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除此之外,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一般都归入民事纠纷,统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对此,昆区人民法院法官建议,首先要拒绝酒驾,同时要增加法律责任意识,还要增强保险意识,按照法律规定投保交强险,并针对个人的情况选择投保其他保险,商业三者险保险额可达50万元。另外,事故当事人增加证据意识,有效固定证据,而且保险公司要增加参与诉讼及调解的意识,保证保险赔付渠道畅通。
◇全媒体首席记者 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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