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无证超速驾驶深夜飙车害人害己

201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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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群众反映的城区夜间出现非法飙车交通违法行为,车辆改装(排气管去除消声器)发出的巨大轰鸣声不仅严重影响广大群众的日常工作和休息而且还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鹤壁市淇滨交管巡防大队高度重视,在加强宣传的同时,加大对严重扰民的飙车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自5月份以来,该大队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地点,持续开展此类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有效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于5月29日共查获1辆小型车辆、2辆燃油助力车,在处理过程中对改装车一律扣留、非法装置一律收缴、无牌改装车一律上限处罚、无证驾驶一律拘留。

2016年5月29日22时40分,鹤壁市淇滨交管巡防大队城南中队民警在鹤煤大道至湘江路段设卡盘查时,突然一阵巨大的摩托车轰鸣声响彻街道,发现前方一辆小型轿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且速度非常之快,两名少年未戴头盔驾驶无牌摩托车紧随其后在高速行驶,情形非常危险。为防止引发交通事故发生,大队执勤民警立即通过喊话方式提示驾驶人减速慢行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然而驾驶人不但不听从指挥,反而更加速前进,执勤民警带领队员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对其该车辆实行了强制靠边停车。当对其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牌号码为京A67840的摩托车驾驶人李某楠(男,1988年6月出生,家住河南省淇县朝歌镇东风路东风十六巷)满身酒气,有饮酒驾驶嫌疑,但驾驶人极力否认饮酒,产生的酒味是无意洒在身上造成的。随后,该大队民警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检测,其检测结果为58 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经核实,驾驶人李某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另一辆无牌照摩托车驾驶人苏某昊(男,1997年7月出生,家住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长江路淇水春天小区)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小型轿车驾驶人杨某源(男,1999年2月出生,家住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大来店镇申屯村)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对三名驾驶员讲解了当时的安全性和危害性后,驾驶员李某楠、苏某昊、杨某源后悔不已,深表今后绝对再不犯这种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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