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接受三省市来沪人员上海开展身份证异地受理

20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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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自于解放日报2016-06-30

  今年7月1日起,上海公安机关推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和居民身份证“直投”服务便民利民新举措。
  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根据公安部部署、要求,结合上海实际,自2016年7月1日起,上海公安机关将逐步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天津、江西、湖北籍来沪人员,可在本市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其他省市来沪人员异地受理办证工作将分步实施,具体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本市户籍人员和来沪人员在丢失、捡拾身份证件后,可前往就近公安派出所进行挂失申报或丢失招领。
  来沪人员在本市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程序主要分为三步:拍照、申请办证和领取证件。
  符合办理条件的来沪人员,可到就近居民身份证拍照点拍照,目前本市共有居民身份证拍照点90个。
  来沪人员可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住证。
  据了解,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来沪人员,需要交验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不过,存在以下三类情形的将不予受理:一是对系统无照片或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二是对伪造、编造、买卖、骗领、冒用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三是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一旦发生丢失居民身份证的情况,来沪人员也可前往就近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安派出所将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实的当场受理,并可为其提供查询服务。申报挂失的居民身份证已登记指纹信息的,现场比对指纹信息。同时,居民捡拾到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后,应及时就近交到公安派出所。
  除了这三项针对外地来沪人员办理身份证的新制度外,上海市公安局还针对本市户籍居民推出身份证“直投”服务。
  本市户籍人员在办理身份证申领、补领、换领业务时,可向公安派出所提出选择“居民身份证直投”的领证方式,并当场签字确认。同时,提供身份证“直投”服务的相关信息,邮政速递公司将根据申请人申报的信息进行投递。据悉,收费标准为每件15元,由投递人员在上门投递时收取,目前暂不支持外地寄递。如果超时限而又无法联系到的居民,其身份证将退件至受理派出所,由居民本人自行至派出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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