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逾期未审验告知

2016-09-26  

【温馨提示】:打开微信 - 点击右上角 + 号 - 添加朋友, 搜索 jiaotongxing 或者 交通出行网,添加关注,一网打尽各地高速、路况、地图、ETC、违章、地铁、公交、天气等信息。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们

 

    根据公安部第 139 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次记分周期审验。 ” 以下人员请抓紧到车管所办理审验业务,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将依法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以及下步面临注销的处罚。

逾期未审验驾驶证名单: /group3/M02/82/C7/wKjIgFePJsaARN6BAC3eAPPEw5E547.xls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们

快手看视频,天天赚钱!
免费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