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举行依法整治规范三四轮车工作启动仪式

201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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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切实加强我市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改善市区市容市貌,建立规范有序的交通安全秩序,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按照2016年3月23日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鹤壁市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管理办法》、《鹤壁市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从6月1日起,对城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6月1日上午9时,鹤壁市在新世纪广场举行依法整治规范三四轮车管理工作启动仪式。市委副书记、市长唐远游,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李成宽,市人大副主任聂玺,市政府副市长吴广庭,市政府秘书长许新房,市政协副主席杜国庆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质监局、淇滨区政府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市直各部门、淇滨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单位代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交通运输执法局、淇滨区城管局等部门执法人员,新闻单位记者,交通志愿者代表等6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市依法整治规范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吴广庭主持。

启动仪式上,市公安局副局长卫万锋、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邓光侠、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支队长郭兴杰、淇滨区政府副区长常文君,邮政快递行业分别代表执法单位、三轮车驾驶人作表态发言。

上午9时30分,市依法整治规范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唐远游宣布:“鹤壁市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管理工作开始!”

启动仪式结束后,与会各级领导观看了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管理工作宣传展板,并到淇滨区兴鹤大街与九州路的财政局交通岗、兴鹤大街与黄河路的市公安局交通岗,现场察看集中整治行动。

在启动仪式现场,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淇滨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摆放了60块宣传图版、悬挂100条横幅、1万份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宣传。并设置7个咨询台,现场解答社会各界及群众有关三四轮车整治政策咨询。

启动仪式结束后,由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质监局、淇滨区、示范区、开发区组成230名警力、工作人员,150名志愿者,成立限行区管理组和禁行区管理组、整治查缉组源头管理组3个小组及4个流动执法组,在限行区、禁行区62个路口及主干道路区域,组织开展为期半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与会新闻记者随执法小组参加了集中整治行动,并进行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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