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妨害公务福鼎一男子获刑8个月

2016-08-01  

【温馨提示】:打开微信 - 点击右上角 + 号 - 添加朋友, 搜索 jiaotongxing 或者 交通出行网,添加关注,一网打尽各地高速、路况、地图、ETC、违章、地铁、公交、天气等信息。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们

     酒后冲动惹是生非,阻挠民警执法,福鼎一男子最终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近日,福鼎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男子酒后妨害警察执行公务案件,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夏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经审理查明,今年1月27日22时许,福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电话报警称,被告人夏某某酒后在福鼎市桐山街道某酒坊内殴打他人。随后,福鼎市公安局指令桐山派出所民警4人出警。但到场民警表明身份后,被告人夏某某仍不听劝解,拒不配合民警执行公务,并借酒劲辱骂、踢打出警人员,造成二名民警受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夏某某对民警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夏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致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刑法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予以从重处罚;但鉴于被告人夏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属坦白,可从轻处罚;主动赔偿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宁德网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们

快手看视频,天天赚钱!
免费安装